請問補習班兼職老師適不適用勞退新制呢?
有上網去查
可是....看不太懂所以想請問看看
有沒有人了解先謝謝大家的回答嘍!!!
以下是相關資料僅供參考。
原則上
只要有參加勞保
就算適用勞基法。
只要適用勞基法
即可參加勞退新制。
2005年6月27日檢視圖片上一則 下一則 回討論區檢視圖片 7月勞退新制對補習班兼職老師影響?檢視圖片檢視圖片 補習班沒給員工勞健保
但有開扣繳憑單.7月勞退新制對補習班兼職老師影響?發表人: mia 於 2005/3/31 22:21 檢視圖片回應 Max Hippo 於 2005/5/30 19:03 的發表文章 我問了幾家老闆他們都不知道
但是今天我的一家幼稚園跟我要報稅的資料
我真有點傻眼
因為好像勞保局和稅捐處查得很緊
所以我上課的二家主要補習班去年都是實報
今年繳稅多了3萬
(夫妻合報)
他門要我和他簽定一份承攬契約
說明我的勞、健保都不是在他這裡
所以他就沒有任何提撥6%的問題
但是其他老師告訴我
我也覺得太誇張了
一個有130個學生的幼稚園
竟然只有3位老師有勞、健保
而且還是保最低的一萬六仟多元
提撥的6%還是由每月的獎金1500元裡扣
園長說現在不賺錢
大家共體時艱
那其他的老師呢?他們是用日薪來計
這樣來規避的。
所以兼職老師
應該是沒有的。
發表人: 美人魚 於 2005/6/9 14:27 檢視圖片回應 mia 於 2005/3/31 22:21 的發表文章 兼職的老師可以參加勞退新制嗎? 我…很難開口跟“主任”提耶!
因為當初在接課時
原本只有一班
是…後來增加變成三班。
補教也待了將近一年了
但
都沒有提“勞保”的事情。
我真的可以跟老闆講嗎?發表人: lynn 於 2005/5/31 15:38 檢視圖片回應 KK 於 2005/5/30 21:28 的發表文章 原則上是要由雇主給6% 但我已聽一些朋友說老闆會重新調整薪資結構 或是變更名目來因應 我想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ㄅ 發表人: Jean 於 2005/5/31 11:15 檢視圖片回應 Jean 於 2005/5/30 17:12 的發表文章 事實:1.企業提撥6%是直接從你的薪資裡面扣除並不是公司額外提撥 您說的這一點好像不太對
我看勞保局寄來的勞退說明
這6%應該是雇主要額外提撥的
例如你的薪水是30000的話
對照勞退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應該是30300那ㄧ級的
也就是說老闆每月要額外提繳1818元
這部份勞保局會寄繳費單給雇主繳納發表人: KK 於 2005/5/30 21:28 檢視圖片回應 Jean 於 2005/5/30 17:12 的發表文章 Dear Jean: 我同意您文章中所分析的
勞退新制確實沒有勞委會自己所稱頌的那麼好。
但我的角度在於「兩蒙其利取其重
兩蒙其害取其輕」。
敝人我從出社會至今20年
工作換了一大堆;現在的工作
包含了兼任的教學工作。
按舊制
我根本沒有退休金可言;如果過去就採取現在要採行的新制
那麼我或許還有一點退休金可以領--即使它是要課稅的。
當然
新制的缺點一大堆
您已經說明徥很清楚。
但持平的說
新制頂多只能批判它是「不周延的制度」
而不能說它是「騙人的制度」;我的意思是
騙人的是政府官員
老愛粉飾太平
往自個兒臉上貼金。
制度的本身
雖不周延
但還可以接受
是吧? 比起舊制來
好太多了。
最起碼
對我們週遭一大堆四處兼課奔波的老師們
保障多些。
一點看法
供大家參考。
發表人: Max Hippo 於 2005/5/30 19:03 檢視圖片回應 mia 於 2005/3/31 22:21 的發表文章 轉貼:大家參考一下 此篇文章很長
但有空時還是看一下吧 ! 勞退新制基本上是個騙人的制度
有空可以多看看社論的東西
比較一下國內與 國外 的比較 而不是單方面的看勞委會片面的說詞與廣告中的美好遠 景............................. 簡單的說明一下我個人的看法與認知...................... 說詞一:企業提撥6%
個人可自行決定是否提撥最高可達6%
換句話說每月提撥金額 可達12%且這部分可獲得免稅優惠................. 事實:1.企業提撥6%是直接從你的薪資裡面扣除並不是公司額外提撥 2.個人提撥最高達6%且可免稅。
這是一個天大的謊言
所謂的6%免稅是 指該年度提撥的金額直接當成特別扣除額來用並非直接免稅 例如個人年收入60萬(未稅前)提撥了2.4萬到勞退專戶
那該年度 你的報稅額度便成為 57.6萬。
並不是60萬*13%-2.4萬=5.4萬 這兩種差很多..............但很多人都以為是後者。
3.真的免稅嗎???看清楚喔....................是現在提! 撥的時候 免稅喔........ 等你退休之後可是一筆一筆的要繳稅喔....................... 勞委會說若退休後採月退制
年領50萬以下不用繳稅............. 這根本是廢話...50萬以下適用稅率6%
若要繳稅便是上繳3萬 若是兩夫妻合領100萬
採合併申報分開計稅的方式共要繳6萬
不要 忘記了.......... 夫妻扣除額為6.7萬........................本來就不用繳半毛 錢..............。
若超過6.7萬........那很抱 歉.............你還是要繳稅金
勞委 會的但書要自己看清楚.... 他可沒有說完全免稅
只說年領50萬以下免稅喔.............. 說詞二:該帳戶由政府統籌進行投資
保證最低收益為二年期銀行定存利率
若不足 由國庫提撥。
超額收益部分由帳戶共同分享......... 事實:1.不要對這種說法有太多期待
台灣政府投資績效之差真是世界罕見。
各位的 錢是無息被政府拿去使用
反正後來的人還是會繼續繳 以一個Cycle System的觀念來看
這個制度真是太完美了
前面繳6% 後面領6%
中間尚未使用的部分則是個緩衝區(Buffer??) 就算亂花錢把緩衝給用光了
入跟出還是可以平衡。
銀行二年期定存 利率保證收益???........是哪一家銀行??公家還是民營銀 行... 這個部分就會差了1%左右
不要小看這1%。
繳個20年會差很多 的.............................. 2.超額收益帳戶共同分享..........................嗯嗯嗯
這大概 是一場夢吧........ 應該不會有超額收益的時候。
我記得去年有個新聞報導四大基金 該年度收益達137億
政府歡欣鼓舞搞的舉國同慶一般。
真是好笑到最 高點.............. 四大基金規模達3.9兆以上。
我這邊做個假設好了 規模就剛好僅3兆
該年度中國信託銀行一年期定存 1.15%。
那如果通通存在這家號稱最小氣銀行的戶頭裡面
政府可以賺到多少 利息 3兆*1.15%= 448.5 億。
全部都拿去定存拿到的利息錢還多出了3.27 倍左右。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資金運用效率極差虧多少還不敢講
只會宣傳帳上獲利的數字
實際比一下
就知道該資金的年報酬率僅 0.288%。
比定存還不如..........................超額報酬??想太多 了.................. 說詞三:帳戶可攜式
比較國外先進國家作法
保障勞工權 益........................ 事實:這又是虎爛到最高點。
談一下香港跟美國的作法好了
一個離我們比較近
一 個則是世界最先進國家。
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的............. 香港:他們稱為強積金帳戶
勞工與企業提撥對等額度。
強積金由 各投 資銀行規劃推出
勞工可以自行選擇強積金的種類與投資公司進行長期的退休 金規劃。
損益自負
但是該帳戶所有 收益免稅
提領時不用繳交任何稅金。
美國:稱為401K或羅斯個人帳戶
勞工與企業提撥對等額度。
該帳戶投資內容由勞工自行決定
不論是購買基金、債券或 股票
該帳戶收益完全免稅 但該帳戶強迫勞工達退休年齡時才能 動用
之前提撥的 金額在退休前僅能進行投資不得領出
若提前提出則要繳交一定額度的稅金
損益自負........... 但提撥金額可於該年度減稅 看清楚了嗎??先進國家是將該帳戶的投資權交給勞工自行決定
損益自負。
而且提撥時減稅
一旦退休領出時免稅。
我們呢?提撥時視為扣除額、領出時超過一定額度繳稅
損益國家提供二年期定存保 證收益但無條件供政府運用
未退休前不得提領............. 瞭解了嗎?好的都沒學到
壞的限制勞工的部分倒 是都有 了....................... 二年期保證收益看起來似乎很不 錯..................... 但錢一直在縮水你真的瞭 解嗎?年物價膨脹3%
受益增值1.15%
算一算是負利率喔................而且最終還是要扣稅的喔.................... 打得手好累喔..................................有興趣可以看看社論的內 容................. 確實的瞭解一下
這個騙人制度的真面目................若上訴內容有錯誤或疑義 我們可以討論討論 發表人: Jean 於 2005/5/30 17:12 檢視圖片回應 美人魚 於 2005/5/27 03:31 的發表文章 那麼胖河馬再來為您解憂。
1、勞委會規定
所有的企業主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公司內部的「員工勞退新制說明會」
並且發下表格供員工填選舊制或新制。
這一份表格將由公司留一聯
員工留一聯;以作為日後有爭議時的憑證。
2、企業主必須在7月15日前完成提報
以告知勞保局及勞委會。
如果沒有提報
則按月罰款5萬到25萬;一直罰到提報為止。
3、企業主在提報後
必須在員工的薪資條上加註:雇主提撥金額、員工自行提撥金額。
4、法令:(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十二條 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採按月開單
每月以三十日計算。
雇主為每一勞工提繳之退休金總額
以元為單位
角以下四捨五入。
第二十三條 提繳退休金時
雇主應持勞工退休金繳款單至指定之代收金融機構繳納或以辦理自動轉帳方式繳納之。
第二十四條 雇主未依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所載金額足額繳納者
由勞保局逕行將雇主所繳金額按每位勞工應提繳金額比例分配之。
依上述的資料
您不用擔心太多;雇主如果賴皮
勞保局會替您主持公道
直接從雇主那裡討錢來存到您的帳戶裡。
頂頂重要的是
雇主可能會用「降低底薪
調高獎金或其他項目」來規避。
所以我們要了解「工資」的定義。
舉例來說
原來您的薪水是3萬元
現在雇主跟您討論
是不是底薪調成2萬元
另外1萬用「伙食費」、「交通津貼」等名目來發給? 如果這樣
退休金提撥是用底薪來計算嗎?非也!
非也!
「工資」的定義在「常態性的給付」
也就是說
如果「伙食費」、「交通津貼」是每個月都有
而且金額固定
照樣要算是「工資」
也照樣要列入提撥。
所以有些「聰明的」老闆可能會跟您說
每個月底薪調2萬
其他的每3個月用「考勤獎金」的方式發給;這樣就可以規避掉高額提撥的問題。
但要不要接受呢?您只好自個兒看著辦了。
至少
眼前要實施的新制
無論是法令
還是實際的作法
都可以達到保障勞工的目的。
所以
就甭擔心太多了。
發表人: Max Hippo 於 2005/5/28 03:15 檢視圖片回應 美人魚 於 2005/5/26 22:55 的發表文章 大家可以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是全民勞教e網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有很多資訊
但如果要在公會加保
也要加人正確的公會
以免理賠時很麻煩或者不理賠。
附帶一提台中縣才藝職業公會是不是有問題?上次假冒台中文化局發公文給各小學辨理國小國語文競賽
報上說收了報名費3000多萬呢!加人公會可也要小心啊!發表人: 美人魚 於 2005/5/27 03:31 檢視圖片回應 Max Hippo 於 2005/5/24 20:52 的發表文章 說真的
我知道我要選新制對我比較好
但是我也是有點焦慮
我對於他的法規細節了解卻是不多
很多事的確是如此
但是他就是不照規定來
所以我也不知道怎麼辨
像今天有台中有一場輔大和東海主辨的勞退新制--補教業的因應之道
都是針對補習班的經營者的立場來做的
順便賣勞退新制暨人事管理的手冊
附贈勞退成本及休假運算程式光碟
很多管理顧問公司多為業者做漏洞的規畫
可是卻沒有人包括書商和補教職業公會來幫來老師做說明
因為補習班鑽洞
我就拿他沒辨法
我如何能跟老闆爭
他不會覺得這個老師很難用
我如何能和我的飯碗對著做
我問我補習班的老師
也沒有一個人知道
當然我也問了我以前的同事
現在他在勞保局
他只說你要新制
細節他不清楚……
有沒有人知道有沒有針對補教老師做說明的演講課程
我今日本來打算列印大家的說明留言
再給我的同事看
可是我知道一定還有問題是不了解的。
因為勞保是所有兼職老師最頭痛的問題
我沒有保勞保
我健保是依我家人的。
像我是不是要向職業公會加保?如果我沒有加保
是不是也就沒有提撥?我也明白凡事自已要下功夫
不能光靠別人
我也會努力去找答案的。
mi na e sho ni kanba de . 一起加油!發表人: 美人魚 於 2005/5/26 22:55 檢視圖片回應 兼課小老師 於 2005/4/24 12:39 的發表文章 凡事不要「聽說」
要認真去「了解」。
新制連鐘點制的工讀生都涵蓋了
何況是兼課的鐘點老師? 勞基法規定
即便是聘用一個小時
也必須為員工辦理勞保。
舉例來說
我在國小兼台語課
每次上課
要先填具「勞保加保單」加保
到放學
再填保「退保」。
所以
即使我在學校只上3小時課
學校還是要幫我保這三小時的勞保。
就勞退舊制來說
這沒什麼意義;因為年資計算是以我們「退休所在公司的年資」作為年資計算的標準。
但新制的「年資」
是以我們所有待過的事業單位的年資來累計的;並且
各事業單位在發給薪資時
就要連同退休準備金一起提撥到我們的專戶裡。
所以
就算妳不是兼課而是「代課」
只代一堂;妳代課的事業單位還是要撥退休金給妳耶!
事關自己的權益
請用力去了解唷!
發表人: Max Hippo 於 2005/5/24 20:52 一.舊制: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雇主以員工每月薪資2%~15%比率題繳至中央信託局設置的專戶
工作年資須在同一事業單位才可累積工作年資.請領資格:1.工作年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工作年一滿25年
可自請退休.2.若工作年資滿15年且達60歲者
雇主可強迫退休.二.新制: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
雇主須強制提繳員工每月薪資之6%至勞保局設置的員工專戶內
員工亦可在每月薪資最高6%範圍內自行提繳
請領資格:年滿60歲者
無論退休與否均可請領
未達60歲死亡者
可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取新舊制哪個好?選擇舊制較有利者1.大型企業勞工
國營企業2.年資已接近自請退休要件者3.事業單位營運狀況穩定者
雇主有提繳退休金觀念4.在7月新制實施之前
年資已滿15年者選擇新制較有利者1.喜歡經常性換工作者2.受僱於中小型事業單位者3.工作年資較淺的勞工4.年資超過30年以上者(因為舊制基數以45個基數為限
15x2+15=45)
所以改選新制還可繼續領多一點
參考資料
知識+
樓上的回答好長一串丫
= =||你是適用的
有疑慮的話可以打0809-000-663請專員幫你判斷。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270193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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